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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第二期幼儿园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各中心校、各幼儿园: 根据2008年教师培训工作安排,拟于本周六举办幼儿园教师培训班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培训对象:未参加第一期幼儿园教师培训班的幼儿园教师(45岁以下必须参加,45岁以上自愿参加)。 二、培训时间:11月15日(周六)上午八时至教师进修学校,本期培训共四天,全部利用周六。 三、培训内容:幼儿教师基本功、幼儿教师专业发展、幼儿活动设计、教师读书活动读书辅导等。 请各中心校、各幼儿园务必安排有关幼儿教师准时参加。 靖江市教师进修学校 二○○八年十一月十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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