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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小学、初中综合实践活动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各镇(区)中心校、初级中学,市直各学校(小学、初中部): 根据2009年教师培训工作安排,拟于本周日(4月12日)举办小学、初中综合实践活动教师培训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培训对象:小学、初中教导主任,综合实践活动教研组长,综合实践活动专(兼)职骨干教师(名额已由教研室分配至各校)。 二、培训时间:开班时间:4月12日(周日),参培人员于上午八时至教师进修学校报到并参加培训。本次培训共计三天,另两次培训时间详见课表。 三、培训内容:累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资源策略,如何制定综合实践活动实施方案,综合实践活动区域推进以及现场观摩等。 四、培训要求:此次培训内容丰富,聘请了武汉、张家港有关专家前来授课,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展有指导意义,各校上报的参加培训人员不得缺席。 二○○九年四月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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